毛里求斯位于印度洋,距非洲大陆东南岸约一千二百英里。毛里求斯是一个民主共和国,人口超过一百万。毛里求斯在未独立前,曾分别是英国和法国殖民地,因此其法律制度揉合英国和法国法律的元素。毛里求斯政府一向致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毛里求斯的《公司法2001》取代了《公司法1984》及《国际公司法1994》,允许「类别一公司」(GBL1)和「类别二公司(」GBL2)公司的存在。环球业务执照类别二公司:结构与国际商业公司(IBC)相似。在毛里求斯,这类公司毋须纳税,但必须在每年的7月1日向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缴付年度政府费用,并须在每年1月20日向公司注册处(ROC)缴付年度注册费。
环球业务执照类别一公司:可利用毛里求斯政府不断拓展而且范围广泛的国际税务协议条约的优势。作为税务优惠公司,类别一公司须按税率0%~3%缴税。然而,可通过规划公司业务架构,享有一系列的课税扣除来降低实际税率,亦可选择以符合母公司所在国控制外国公司的法例,支付较高税率的税款。
- 官方语言:英语
- 法律制度: 英美普通法系
- 货币:毛里求斯卢比
- 时区:UTC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