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是由古巴南部加勒比海三个岛屿组成,是英国领土,最初由哥伦布发现。金融服务业是开曼群岛主要产业之一,当地政府一直致力推动离岸金融服务业的持续发展。开曼群岛是获香港交易所接纳其注册公司可在香港上市的离岸司法管辖区之一,声望日隆,尤其是广受亚洲区客户欢迎。开曼群岛在1997年成立证券交易所。
2001年11月,开曼群岛与美国签订一项有关交换数据的新协议。新协议规定,在对方要求下,可就美国联邦税务申报宜交换有关刑事逃税、民事和行政事务的数据。根据新协议,双方可就2004年1月1日起计的应课税期涉及的刑事逃税事项,以及就2006年1月1日起计的应课税期涉及的所有其他税务事项交换数据。
- 官方语言:英语
- 法律制度: 英美普通法系
- 货币:开曼元(KYD)
- 时区:UTC -4
开曼公司优势
- 国际商业公司无须交税.
- 不受外汇管制.
- 受益方信息保密.
- 受投资业务及互惠基金欢迎的司法管辖区.
- 可在包括香港在内的主要证劵交易所上市.
- 是加勒比海地区的主要离岸银行和金融中心.
开曼公司特征
一般资料 | |
政治稳定性 | 好 |
公司类型 | IBC(国际商业公司) |
法律制度 | 英美法系 |
注册需知 | |
最小股东数 | 1 |
最小董事数 | 1 |
注册地址 | 是 |
公司秘书 | 可选 |
其他 | |
标准法定股本 | 50,000股 |
公司税 | 无 |
提交周年申报表 | 无 |
现有公司 | 无 |
披露 | |
公开披露最终受益人 | 不公开 |
公开呈报股东 | 不公开 |
公开呈报董事 | 不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