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位于马来西亚半岛南端,原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现已成为主要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其货柜码头吞吐量在全球数一数二,与香港不相上下。新加坡以管制严格驰名,是一个行政管理非常审慎的司法管辖区。
新加坡签署了提供若干税务规划和保障优势的双重征税和投资保护协议条约。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投资如在架构和管理上均妥善,则其在新加坡境外赚取的利润可免应课税。自2010年的课税年度起,对于各公司的应课税入息,将按划一税率17%征收所得税。凡合资格的新成立注册公司,可申请在首三个连续课税年度完全豁免缴其正常的应税所得额(不包括新加坡的已付税股息)中首十万新加坡元的所得税。 新加坡已于2008年2月25日废除遗产税。
- 官方语言:英语
- 法律制度:英国普通法
- 货币:新加坡元(SGD$)
- 时区:UTC +8
新加坡公司优势
- 主要国际金融及贸易中心.
- 不受外汇管制.
- 范围广泛的税务协议条约.
新加坡公司特征
一般资料 | |
政治稳定性 | 好 |
公司类型 | Private Company |
法律制度 | 英美法系 |
注册需知 | |
最小股东数 | 1 |
最小董事数 | 1 |
注册地址 | 是 |
公司秘书 | 可选 |
其他 | |
标准法定股本 | 10,000股 |
公司税 | 无 |
提交周年申报表 | 无 |
现有公司 | 无 |
披露 | |
公开披露最终受益人 | 不公开 |
公开呈报股东 | 公开 |
公开呈报董事 | 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