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6/17年度财政预算案摘要

预算案重点 • 宽减2015-16年度75%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20,000元。 • 个人基本及单亲免税额由120,000元提高至132,000元;已婚人士免税额由240,000元提高至264,000元。 •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由40,000元增至46,000元(60岁或以上)及由20,000元增至23,000元(55至59岁);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的纳税人享有的额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也按同样幅度增加。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80,000元增至92,000元。 • 宽免2016-17年度全年差饷,以每户每季1,000元为上限。 • 额外发放一个月的综援、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和伤残津贴。 • 宽免2016-17年度商业登记费。 • 豁免旅游业相关行业包括食肆的牌照费用一年。 • 扩展购买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利得税扣税安排至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表演中的权利。 • 发行不多于100亿元的「通胀挂钩债券」;发行「银色债券」(对象为年满六十五岁的香港居民)。